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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东方绿洲(长兴)律师事务所
主管机关:湖州市长兴县司法局
地址:太湖街道鑫荣大厦1501室
邮编:313100
电话:0572-2367910
执业许可证号码:23305201511131029
律所主任:沈学峰
专职律师:潘诚伟、沈学峰、谢国祥、周建昌、许智勇
兼职律师:
业务特长:婚姻与家庭业务、 民商业务、 刑事业务、 劳动与社会保障、 行政业务、 建筑与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