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
英文:DongFang Public Interest And legal Aid law firm
地址: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院内
邮编:100720
主管司法局:东城区司法局
执业许可证号:21101200340049485
发证日期:2003-04-11
律师事务所主任:贺海仁
总所/分所:总所
执业状态:未年检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注册资金(万元):30
电话:010-84035495
传真:010-64054141
E-mail:lcla@law.cass.net.cn
党支部负责人:无
场所面积(平米):80
场所性质:其他
律所简介:简介: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是作为我国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及完善律师制度改革试点,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学者发起成立,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中国第一家公益性的非营利律师事务所。集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于一身、公益法律援助与律师法律服务于一体,以“积万众之私,成天下之公”为已任。
宗旨:
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团体以及个人提供高水准的、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为有一定研究意义的公益性质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以捍卫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伸张法律正义,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保障当事人受到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为促进社会稳定、文明和进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