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
英文:BEIJINGHUALUNLAWFIR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区西坝河西里16号明宫宾馆2层
邮编:100028
主管司法局:朝阳区司法局
执业许可证号:21101199610525732
发证日期:1998-07-03
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子华
总所/分所:总所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律师:刘子华、崔保国、金晓莲、黄莉凌、田媛媛、阚文颖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注册资金(万元):30
电话:010-64281910 64282527 64282636 64251880 64282564
传真:64207768
E-mail:hualun@bjhualun.com
党支部形式:独立
党支部负责人:缪蒙京
场所面积(平米):300
场所性质:租赁
律所简介: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本所的宗旨是: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前提,通过完善的工作机制及运作程序,竭诚为中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熟谙涉外经济仲裁、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法律事务。特别是在房地产、金融、产权交易、公司法、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以其敏锐的思维、准确的判断、高效的作风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赞誉。业务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多个领域,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