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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剑湖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23101201230374704
住所:交通路4711号703室A
地址:交通路4711号(李子园大厦)703
电话:021-31758668 、31758669
传真:021-23027916
律所主任:陶宏梁
组织形式:个人
主管机关:普陀区司法局
批准日期:2012年10月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执业律师:陶宏梁、齐家鹏、李兰、姜虎、陈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