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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鸿生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23101199410362319
住所:金山区隆安路347号307室
地址:金山区石化隆安路347号307室
电话:021-57945490
传真:57945281
律所主任:李青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主管机关:金山区司法局
批准日期:1994年12月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合伙人:张弘、王京普、李青、余炯、唐鸿生
执业律师:徐平、刘卓、毛惠军、罗卫东、薛圣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