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应当提交哪些权利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和《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提起著作权侵权
诉讼的原告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著作权人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
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取得权利的合同等。
●著作权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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