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是否可以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
答:不一定,若管理者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则管理者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
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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