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可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行政判决(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

支付令;

●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与调解书;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经法院依法审查并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调解协议;

●经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法律规定的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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