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怎么区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答: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第686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合同编》第68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仅在借条上以保证人的名义签字摁印,借款不能按期偿还款,担保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下一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法律怎么保护?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