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少?

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劳动仲裁的时候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去法院诉讼前是否需要对遗漏的当事人重新仲裁?

下一篇: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期限?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