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申诉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向人民
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申诉状。应当写明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
二审判决书、
裁定书等
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
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
审判决书、
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
证据证明原
判决、
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
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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