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者是否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应当如何认定?

对于劳动者是否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应当如何掌握认定标准?

答:《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根据该项规定,认定劳务派遣一般按照以下标准掌握:一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二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由劳务派遣单位直接支付;三是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四是劳动者依据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合同在用工单位工作。 如果被诉单位主张劳动者系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并提供了与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但其所主张的派遣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否认派遣事实的,一般对劳务派遣关系不予认定,扔应将该被诉单位作为用人单位。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应当如何处理?

下一篇:个人是否可以委托司法鉴定?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