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不得同时接受他人委托办理哪些法律事务?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不得同时接受他人委托办理哪些法律事务?
答:(1)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担任政府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2)其他有损于政府利益或者违反政府决定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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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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