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长期未在单位从事劳动,但档案在单位保管,是否支持工资与社会保险?
劳动者长期未在单位从事劳动,但
档案在单位保管,长期与单位无联系,后向单位主张养老保险、工资等,主张工资是否支持,主张生活费是否支持,主张
社会保险是否支持?
答:如果劳动者没有法定事由长期不在单位从事劳动,用人单位也未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其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承担该劳动者的生活费和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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