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应当如何认定?

在农村集体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效力应当如何认定?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后,如果妥善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关系?

答: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镇人口或外村人口)购买本村集体宅基地上房屋的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认定无效后,应当妥善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关系,避免因简单返还而造成利益失衡。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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