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中途停工,合同解除或合同无效,已完成部分的工程价款应当如何结算?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为固定价款,如果建设工程中途停工,合同解除或合同无效,就已完成部分的工程价款应当如何结算?

答:一般应当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工程价款。如鉴定的造价明显高于或低于按固定价款结算的工程造价,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适当调整。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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