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租金,出租人如何处理才能解除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不按时给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如承租人未按时交付租金,出租人解除合同是否应先行催告承租人交纳租金,承租人在催告期限或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租金的,才能解除租赁合同?

答:出租人因承租人欠交或未按时交纳租金行使解除权,合同有约定条件的,则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不受先行催告的限制。 如合同就解除条件没有具体约定,则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应按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处理。即先行催告是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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