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受个人雇佣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由此可见,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为用人单位,个人雇佣不属于劳动关系。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下一篇:特定历史时期的用工关系如农民轮换工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