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高立下遗嘱,房子由儿子继承,但希望照顾他多年的保姆继续居住,可以怎么做?

老高立下遗嘱,房子由儿子继承,但希望照顾他多年、无子女无房产的保姆继续居住,可以怎么做?

解答: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保姆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

解读:《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369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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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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