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LawFAQ@qq.com 微信:LawFAQ

法律咨询:17721530239(李律师) 周一至周六,9:00-18:00

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都有谁?

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不一致时,可以要求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吗?

下一篇:接受机动车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是否可以要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