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生效?

自书遗嘱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生效?

答: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部内容,遗嘱人必须在遗嘱末尾亲笔签名,必须明确注明书写遗嘱的具体的年月日。在遗嘱人去世后,该自书遗嘱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标签:

遗嘱

继承

民法典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什么是遗产?

下一篇:子女能以父母立遗嘱时,自己不在场为由,主张遗嘱无效么?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