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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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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