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发布前发布的有关行政处罚程序方面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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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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