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尸体是指人死亡后的遗体及以殡葬为目的的人体器官组织。
棺柩是指盛放有尸体的固定形态的坚固密闭容器。
骸骨是指以殡葬为目的的人体骨骼。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