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结婚,竟发现未婚夫还有其他女友,算是诈骗吗?
2019-11-06
法律FAQ
来源:《法律咨询援助服务》头条号
网恋可能会让女性无法自拔,
但是,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
网上“租来”的男朋友,
未必有那么靠谱。
如果遇到了找你借钱的网友,
那么恭喜你,这可能是个坑。
所以,有些时候,感情可以谈,钱,免谈!
01、谁才是真爱?
孙雨琦(化名)在网络科技公司工作,在网上结识了赵杰(化名),二人很快就进入了恋爱状态,同居后便准备
结婚。但这个时候,孙雨琦发现了赵杰通过一些“蛛丝马迹”发现了赵杰和其他女性竟然存在恋爱关系。
孙雨琦得知,赵杰和吴丽(化名)已经恋爱一年,不久前他还登门向吴丽家人提亲,两人决定在五月结婚。于是,孙雨琦找到吴丽并向赵杰当面对质,赵杰却安抚吴丽,称自己只是玩玩。
02、骗色加骗钱?
吴丽与赵杰也是在网上结实的,确立两人的关系后,赵杰就开始以各种理由向她借钱。累计下来,吴丽已经借给了赵杰17万元。孙雨琦也不例外,在和赵杰的感情中,自己已经借给赵杰40多万元,甚至还把车给抵押了。
孙雨琦在抖音评论里找到的第三位女孩叫刘鑫(化名),刘鑫已经怀上了赵杰的孩子。为了赵杰的公司,刘鑫已经倾其所有给了他30万。后赵杰以承诺结婚为由,要刘鑫将房产证抵押,套现50万来给自己救急。
03、人又在何方?
受害者三人决定一起报警。但是在警方收到报案后却发现,赵杰的“未婚妻”远不止这三位。有的为他背负了巨额债务,有的还怀着孕。
警方发现,赵杰用来聊天的微信号,都是冒用他人身份注册的。而他在交往期间骗取的金钱,都被转移到了一个户名为“赵先林”的账户。
警方发现一共有11名女性被赵杰所骗。而在吴丽、孙雨琦和刘鑫三位受害者报案后,赵杰就彻底消失了。
快要结婚,竟发现未婚夫还有其他女友,算是诈骗吗?
【法条链接】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常认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对于诈骗犯罪,关键在于如何确立行为人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在本案当中,赵杰的诈骗对象为11名女性,其借取女性钱财的行为并非想建立正常的借贷关系,只是想非法侵吞他人财物罢了。
赵杰以结婚为幌子,
让受害者陷入认识错误并自愿交付资金,
是一种诈骗行为。
其实,这类诈骗行为在生活中并不鲜见,只不过诈骗手段往往让你无法辨别真伪。那么,作为女性应当如何识别并防范此类危险呢?
第一,在恋爱前后多向周边的朋友打听,或者去男方家中了解情况,要知道他有哪些朋友、同事,对他的工作情况和个人情况有一个准确的认知。
第二,将男方带回自己的家中,让长辈上上心,或许能一眼识别“真伪”,也是权当参考,避免自己一时脑热陷入恋情。
第三,钱归钱,感情归感情。虽然两者有时候会交叉,但是在借出大笔资金之时务必要谨慎。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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