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supervision of residence)
监视居住是指
公安机关、人民
检察院和人民
法院责令被
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
刑事诉讼中限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
强制措施。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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