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权(right of freedom)
自由权是法律规定或者认可并保障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活动的权利。最早由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认为自由权属天赋
人权,神圣不可侵犯。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宣告:“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后来取得政权的资产阶级都将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在
宪法中。中国宪法确认公民享有广泛的自由权。主要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
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居住自由、通信自由、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
婚姻自由等。并对行使这些自由权利提供物质上和法律上的保障。自由是相对纪律而言,没有绝对的自由权,行使自由权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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