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伙(civil partnership)

民事合伙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根据合伙协议设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联合组织,其设立基础为民法规范。《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将合伙合同定义为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协议。

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的核心区别体现在组织形式与法律适用:前者以合同关系为基础,无需工商登记;后者需依据《合伙企业法》登记为营利性组织体。

该分类源于大陆法系民商分立的立法传统,我国《民法典》通过增设合伙合同填补了民事合伙制度空白,将其纳入合同编规范。司法实践中法院通过“共同事业目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三要件认定民事合伙效力。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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