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practical civil legal act)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的对称。又称‘‘要物的法律行为”、“实践的法律行为”。是指除须由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有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依法成立的双方法律行为。何种行为属于实践的法律行为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及法律行为的性质。根据多数大陆法国家的民法,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借贷合同等均属于实践性的法律行为。中国现行法中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无偿民事法律行为(civil legal act without award)

下一篇: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consensual civil juristic act)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