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张娜) 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的“2019年度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1月14日在京发布。
为繁荣商法学学术研究的发展,促进商法学术研究工作与商法实践工作的合作交流,推动商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共同发展,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从2016年始组织评选每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中国商法年度人物”,今年是第四届。
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旨在评选年度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力大、覆盖面广、具有重大法律意义与深远影响的十大事件,涵盖商事立法、商事司法解释、商事诉讼活动、公司治理、公司收购、商法学术等重大商事法制事件。2019年“中国商法十大事件”是:
1.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获得通过,外商投资法治再升级
2. 《证券法》修正案获得通过,关注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
3.世界银行的中国营商环境排名再度大幅上升,中国连年进步明显
4.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一批涉及商事领域的司法解释,司法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5.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世界立法首例,中国政府创举
6. 我国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展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决心
7. “顾雏军案”再审宣判,彰显坚决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立场
8. 最高法院批准深圳、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温州六城市设立破产法庭,破产审判专业化又迈一步
9.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进入实施,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初见成效
10.阿里巴巴集团重返港股,港交所上市新规初显吸引力
“中国商法年度人物”,评选本年度内在商事法治实务与商法学学术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术人物与实务界人物。“2019年度中国商法人物”获得者是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建伟,分别表彰他们在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实务与商法学学术研究领域的年度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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