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5月14日电(记者于潇)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不满意,于是写信投诉举报。这在此前,基本上会石沉大海,及时回复的情况很少见。现在,这个状况得到改变,检察机关收到人民群众的来信信访,7日之内要做出程序性回复,对于管辖案件,检察机关要在3个月之内答复办理结果。
5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介绍了催生上述改变的制度设计——检察机关建立“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制度。
“人民群众不服司法机关作出的决定、裁判,向检察机关申诉信访,有的老百姓为了让我们回复,甚至附上了邮票,大家可以想一想,将心比心,如果我们作为老百姓,我们进行信访得不到回复是什么心情。”发布会上,陈国庆的这句话直击灵魂。
对于申诉信访的消极工作态度,也导致了社会问题的发生——问题得不到解决,信访人只能千方百计找有关部门,甚至找有关领导,通过上访、信访的方式来反映问题,造成了一些信访人的长期上访、多次上访。
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
“老百姓为什么要到司法机关来信访?”陈国庆表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的一定要引起重视,办理人民信访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检察机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靠群众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
对于群众工作的反思,催生了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在去年的人大会议上,最高检明确提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通过办理信访真正解决人民群众、信访人的实际问题。
根据这一工作制度,检察机关收到人民群众的来信、信访之日起,7天之内要做出是不是受理、是不是需要补充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检察机关处理的程序性回复,如果属于其他机关管辖,要及时移送。对于应当由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则要在3个月之内答复办理的结果,如果有些案件比较复杂,涉及多个部门,3个月没有办结的,检察机关要及时答复办理的进展情况。
数据显示,从2019年3月到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收到人民群众的信访971400件,这些信访在7日内都做到了“应回尽回”“能回尽回”;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139900多件案件,检察机关在3个月内的答复率为99.3%。通过这项工作,重复信访的比例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陈国庆介绍,通过一年来实践,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有效解决了“来信不回复或者少回复”,“来信没有结果或者少结果”,“办信不满意或者少满意”的问题,推动了整个检察机关工作理念、工作方式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与此同时,陈国庆也指出,这仅仅是开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永远在路上,最终要通过这项工作真正解决问题,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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