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北京市法院系统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案件呈上升趋势。近5年,北京法院共审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113件,涉案被告人324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案件相对集中于侵财类案件,累计占比约为63%。
据介绍,北京高院近期对全市法院近5年审理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在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侵财类案件中,以敲诈勒索罪数量最多,接近侵财类案件的一半。调研发现,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行为方式相对宽泛,大部分案件通过拉拢、引诱、吸收、介绍方式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例如,有的以给未成年人充当“保护伞”为由,让未成年人产生心理依赖或恐惧,拉拢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有的犯罪团伙则以“提供工作岗位”为名,直接引诱未成年人入伙等。
调研还发现,在此类案件中,约三成案件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个别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多达数十人。例如,在赵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中,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原本为强拿硬要行为的受害人,但经不住赵某的怂恿、拉拢,辨不清是非对错,最终沦为赵某的“追随者”,累计向数十名未成年学生收取“保护费”。
北京高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说,基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我国法律和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作出了诸多特殊规定,以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但有些犯罪分子却从中发现了可乘之机,专门将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对象,自己则充当“幕后黑手”,拿未成年人当“挡箭牌”。
对此,北京法院系统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加大对成年利用者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以抢劫、绑架等重罪名为例,对成年利用者依法从严惩处,半数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重刑,切实加强法律的震慑力度;另一方面,对被利用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予以从宽处罚。
与此同时,北京法院系统近年来不断强化法治教育平台,推动全市280余名法官受聘担任250余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讲座2000余场,受众达10余万人,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针对在审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中发现的社会管理等问题,向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主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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