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亲情缺失怎么办?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拟规定家长至少每月联系一次

2020-06-28 法律FAQ 来源: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

针对留守儿童得不到适当照护、缺乏亲情关爱的问题,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和被委托人至少每月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记者白阳、胡浩)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危及公共安全“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或将入刑

下一篇:中国拟立数据安全法 维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