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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定位更加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八大新成就,如依法行政理念成为共识,行政法律体系日趋完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发布,解决行政争议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基层法治不断创新等;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全面展开。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近日在京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9)》(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显示,这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定位更加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八大新成就,如依法行政理念成为共识,行政法律体系日趋完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发布,解决行政争议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基层法治不断创新等;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全面展开。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指出,党的十八大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此后,在加快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按下“快进键”、步入“快车道”。法治政府建设成为法治实践的核心内容,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功能定位日渐明晰、目标指向一以贯之、重大部署接续递进。
法治政府理念深入人心
《蓝皮书》指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硕果累累,成绩斐然。
马怀德认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定位十分重要,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正是在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定位更加明确。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再次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这一论述重申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更加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在现阶段的定位。正是在这样的定位下,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法治政府’也从一个学术概念发展成为政策要求,进而成为法治实践的核心内容。”马怀德说。
法治政府建设在2019年取得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新成就。首先就体现在依法行政理念成为共识,法律意识更加进步。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列入上一年度政府的主要工作和成果。
而在地方政府的工作报告中,也同样能呈现出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理念的普遍接受和自觉使用。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2019年工作报告着重强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置于突出位置。江苏省人民政府2019年工作报告中多处提到“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将“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作为2019年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
“法治政府的理念已经融入各级政府的工作全过程,贯穿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日益坚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说。
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进
行政立法在2019年也成果丰硕。
2019年5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将立法项目和负责对应起草工作的单位一一列明。立法项目包括13件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42件拟制定和修订的行政法规以及4项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立法机关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取得丰硕成果和显著成效。例如,在民生领域,2019年6月29日疫苗管理法通过,这是全球首部综合性疫苗管理法律,疫苗管理自此有法可依,公共卫生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订为“三块地”改革新增多项创新性规定。
在经济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首次提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2019年也得到深入推行。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此后,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等多个部门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山西省、福建省等多个省份也将“三项制度”的相关内容纳入其新制定或修订的行政执法条例。
政务公开在2019年全面推进,保证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9年4月3日,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此次修订是原条例实施11年后的首次修订,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又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可以预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以本次条例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发展,将成为到2035年如期建成法治政府的坚实基础。”马怀德说。
责任落实督察全面展开
在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新成就中还有一系列看点。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发布,有力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此后,以这一条例为蓝本,地方立法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制过程,甘肃、吉林、上海等地都印发相关规定。“在法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行政决策制度以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为目标,助力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蓝皮书》评价说。
《蓝皮书》显示,有效化解社会争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回应数字时代的要求,政府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基层法治不断创新,助推治理体系现代化等,也是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成就。
2019年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有一项重大工作值得关注,即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全面展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强调法治政府建设要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底前完成。2019年12月,法治政府建设迎来本阶段的收卷期,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对河北等8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实地督察,总结和验收这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成果。
2019年4月15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开始施行。除了对督察主体、对象、程序、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也是《工作规定》中规定的重要内容。2019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启动,将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从市县政府适时扩展到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级政府。
地方层面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由此全面展开。例如,山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的职责分工、时间进度、重点、方式方法等作出安排部署。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按照“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补足短板、推进工作”的目标,组织八个督察组,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实地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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