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主动走访协调对接管理部门
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窨井盖安全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您提出的建议与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比较契合,我们认真学习了。”
——“检察机关对窨井盖管理等问题的关注,让我很感动,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
7月28日上午10点,一通从北京打往山西省太原市的电话接通了。
电话这头,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电话那头,是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职工王润梅。
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等殊荣的王润梅代表非常关注窨井盖的综合治理工作。她在通话中表示,目前很多地方窨井盖标志信息及格式不统一,产权不明的井盖或混盖不同程度地存在,井具的规格尺寸和材质标准也不一致,不符合标准的井盖在市场上屡见不鲜,相关部门对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也不够。“期待在最高检的推动下,能够有效妥善解决长期存在的窨井盖管理问题。”王润梅代表说。
元明将王润梅代表提出的问题认真记下,并在电话中表示:“我们还给您写了一封详细介绍窨井盖问题治理相关情况的信,在接下来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中,如遇有专业问题,希望可以随时向您请教。”
前不久,围绕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等,最高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单位。
随后,最高检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回函,提出下一步加强窨井盖管理的具体举措,并表示将针对窨井盖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进一步加强窨井盖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
6月22日,第二检察厅向各省级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窨井盖相关指导意见 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通知》,要求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出发,扎实贯彻落实《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推动窨井盖问题治理工作落地落实,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安全问题治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各省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部署,积极对本地区涉窨井盖相关案件开展排查梳理,主动走访、对接窨井盖管理部门,并开展调研。
7月24日,河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当面转送了“四号检察建议”。该厅负责人表示,“四号检察建议”针对性强,住建厅拟将窨井盖巡查纳入全省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百日攻坚战,详细研究“四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举措,协调相关单位共同推动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
“我们将推动住建部落实回函中提出的具体举措,同时指导各省级检察院建议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窨井盖问题的专项排查,推动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治理,及时汇总梳理各地窨井盖相关问题、建议,为有关部门编制窨井盖管理指导意见提供支持。”元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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