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熊丰、罗沙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于8月8日至11日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7日举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的首次现场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通报相关法律草案情况,回应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将修法完善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
据臧铁伟介绍,本次常委会会议将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共5件,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二审稿、契税法草案二审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新特点引发社会关注,臧铁伟对此表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是简单依靠加重刑罚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涉及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刑事惩治、教育挽救等一系列制度安排,总体上仍应坚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施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对于公众关切的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应充分运用刑法规定的收容教养制度。” 臧铁伟说。
他表示,此次研究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基于教育为主的理念,对收容教养制度作了完善,通过专门学校,对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
积极研究冒名顶替上学行为的入刑问题
针对近期个别地方发生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臧铁伟表示,这不仅给被顶替者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而且严重冲击教育公平底线、挑战社会公平正义底线。有的当事人涉嫌违纪违规,有的当事人涉嫌违法犯罪,必须依法依规坚决予以严惩。
臧铁伟说,处理这类事件总体上有法可依。有关方面要用足用好法律规定,既要严格依法惩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又要依法通过各种法律途径,依法充分保护被冒名顶替者的合法权益。
臧铁伟介绍,在刑事责任方面,冒名顶替上大学犯罪链条长,涉及多个环节,可能触犯多个罪名。司法机关可以适用刑法中相关规定予以惩治。
“我们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积极研究冒名顶替上学行为入刑问题,进一步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他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修改完善,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据悉,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共4件,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国旗法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
臧铁伟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旗、国徽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国旗法、国徽法实施中遇到一些不适应的问题,需要与时俱进,进行修改完善。
臧铁伟介绍,国旗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特殊情况使用其他尺度的国旗,应当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国旗、旗杆的尺度比例应当适当,并与使用目的、周围建筑、周边环境相适应。国徽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悬挂非通用尺度国徽的,应当与使用目的、所在建筑物、周边环境相适应。
臧铁伟说,为体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国家机构的新变化,国旗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每日升挂国旗,“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工作日升挂国旗。根据实践发展,增加规定宪法宣誓场所悬挂国旗,增加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升挂国旗的要求,并对居民小区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升挂国旗作出规定等。
此外,国旗法修正草案完善使用国旗志哀相关制度,修改完善下半旗的程序规定。根据实践发展的需要,国徽法修正草案补充完善国徽使用的情形,进一步限定国徽和国徽图案的使用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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