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应以市级院立案侦查为原则

2020-08-29 法律FAQ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8月27日电(全媒体记者 邱春艳)8月2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抓实业绩考评、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应以市级检察院立案侦查为原则,以交基层检察院立案侦查为例外。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保持良好势头,上半年立案487人,同比上升70.3%。会议要求,要综合用好各项考评指标,倒逼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做得更实更好。市级检察院了结的案件线索要向省级检察院报备,省级院对报备的线索要及时逐条复核。落实情况要纳入考评。省级院复核发现应该立案侦查而轻易了结的案件,原承办检察官、相关负责人就要减分;被判决有罪的,倍减;省级院检察官则应加分鼓励。

会议特别强调,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应以市级院立案侦查为原则,以交基层院立案侦查为例外。一些地方以基层院查办为主,省级院要了解情况、督促纠正。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四风重要方面

下一篇:自然资源部: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占用红树林地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