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建斌
护理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感受。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护士和护理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持续提高医疗机构护理服务质量,积极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为出院患者或行动不便、高龄体弱、失能失智、生命终末期患者提供便捷、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鼓励大型医疗机构发挥优质护理资源作用,通过医联体、对口支援、进修学习、远程培训等方式,帮扶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互联网+护理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通知主要聚焦医疗机构护理工作,要求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护理工作,促进医疗机构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同时,实施护士科学管理,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
通知提出,健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机构要健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管理规章、原则、流程、方式、内容等,包括事件的报告、分析、整改、追踪、持续改进等。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包括跌倒、坠床、压力性损伤、非计划性拔管、给药错误、药物外渗等。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护士按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的原则,主动并逐级报告护理不良事件。鼓励医疗机构对主动及时报告、有效避免或减少不良事件可能引起危害后果的护士给予适当奖励。属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等进行报告处理。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创新发展智慧医院,大力推进护理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护理工作深度融合。借助信息化手段积极优化护理服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提高护理工作效率,减轻护士工作负荷,保障护理质量安全。
通知还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政策合力。落实合理调整护理服务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科学核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制定和调整护理服务价格,逐步理顺护理服务比价关系,体现护士技术劳动价值。依法依规加快推动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护士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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