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建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加强卫生健康立法工作,国家卫健委结合当前卫生健康工作需要,制定了2020年部门规章立法计划,今天对外公布。
记者注意到,根据当前工作实际或深化“放管服”改革,需要完成制定、修订的部门规章有11件,包括涉及起草制定的部门规章有3件,分别为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与司法部联合起草)、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和全国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涉及修订的部门规章有8件,分别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2020年部门规章立法计划还包括7件要加快研究论证、力争年内完成草案起草的项目,具体包括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修订)、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修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起草)、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修订)、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起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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