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报告建议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2020-10-17 法律FAQ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高敬)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报告建议,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住得安心”。

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执法检查紧密围绕“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总要求,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深入分析法律责任落实中的问题,依法推动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报告指出,法律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加快推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立足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遏制了污染加重趋势,保障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报告称,全国有30个省份已依法建立并公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相关部门联合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从建立地块清单到调查、评估、管控、修复等流程管理基本实现信息共享。

报告指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亟待强化,如个别地方将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作为公共服务场所使用,存在管理漏洞;个别企业在建设用地地块没有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要求的情况下,就急于开发利用。

对此,报告建议,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住得安心”。要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做好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并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及使用权转让的监管。

报告提出,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地块,不一定急于修复、急于使用,不能确保安全就坚决不用,特别是不能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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