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与最高检联合发布十二宗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列

2020-11-09 法律FAQ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芬棉

为落实金融委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践行双方共同制定的《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纪要》,证监会联合最高检日前发布了十二宗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十二宗典型案例,包括六宗证券行政违法典型案例和六宗证券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在六宗证券行政违法案例,主要针对危害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的三大“顽疾”,均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包括雅某公司虚构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虚构建材出口贸易、实施工程造假并虚假记载违法案;华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向家族集团公司提供资金成立若干壳公司,通过虚假业务向家族集团公司提供资金并违法披露案;廖某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通过控制包括其本人在内13个证券账户操纵39只股票案;通某投资公司使用其发行的4个私募基金产品账户、以及受托管理的2个资管计划账户和11个理财专户账户操纵永某公司股票案;周某和及吉某信托公司两起内幕交易案。

六宗证券刑事案涵盖了当前证券犯罪的主要类型,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证券犯罪的司法态度。典型案例直观展现了执法司法部门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的总体要求,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成效。这些案件包括:欣某公司、温某乙、刘某胜欺诈发行股票并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中某通机械制造公司、卢某旺等人欺诈发行证券、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唐某博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王某、王某玉等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交易案;胡某夫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藤某雄、林某山编造并传播证券市场虚假信息案。

有关负责人称,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既能够以案说法,向市场传递“零容忍”的信号,提升执法威慑,净化市场生态。同时,又能够进一步强化行政刑事执法协作,保障证券行政执法一致性,有效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对于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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