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2月8日电(见习记者高景宣)2月8日,最高检举行“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情况,发布第二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就指导性案例的特点进行了解读。
“这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全面涵盖了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类型。”郑新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5个案例均为刑事案件,从罪名上看,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均为当前的常见罪名;从犯罪手段上看,既包括传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又包括网络环境下的新类型犯罪。
记者注意到,从案件类型上看,有4个提起公诉的案例,1个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的案例。“这不仅反映了检察机关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等刑事检察职能,也反映了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综合运用;不仅反映了检察机关依法严格追诉犯罪的作用,也反映了检察机关恪守客观公正、防止对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不当启动刑事追诉的监督职责。”郑新俭解释道。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