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北京等27个城市先期试点ETC智慧停车

2021-02-11 法律FAQ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 见习记者 刘欣

2月9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ETC智慧停车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选定北京等27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江苏省作为省级示范区,先期开展ETC智慧停车试点工作。

《通知》提出六大十点主题,结合“新基建”,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与ETC技术的融合应用,强化“ETC+互联网”产业融合,打造ETC+物联网感知、ETC+智能网联通讯、ETC+大数据平台、ETC+静态交通管理、ETC+车主服务等ETC+产业链,形成数据驱动的管理服务新模式,实现与本地相关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增强协同应用能力,推动城市停车服务提质增效。北京、南京、杭州、深圳、佛山、贵阳、银川重点实施。

扩大ETC应用场景,实现ETC停车在机场、火车(高铁)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大型商场超市、医院、高校、居民小区、路侧等停车场景的覆盖。推动城市动静态交通均衡和协调发展,优化城市停车供需关系,助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和绿色通行。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省会城市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城市协同发展,形成一定的区域效应及产业效应。北京、杭州、合肥、济南、郑州重点实施。

以便利用户为导向,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拓展ETC+智慧停车、ETC+智慧加油、ETC+智慧洗车、ETC+智慧充电、ETC+智慧景区/园区等相结合的ETC多场景服务,助力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发展。阳泉、合肥、池州、福州、厦门、泉州、济南、青岛、日照、南宁、重庆重点实施。

进一步增强旅游交通服务供给,加快推进旅游景区ETC停车场的建设及改造,优化旅游景区及周边区域停车资源配置,打造景区停车场ETC绿色通道,推进公路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威海、郑州、嘉峪关、西宁重点实施。

聚焦城市停车需求,完善ETC停车场及路侧停车配套设施,建设城市级停车管理管控平台,实现停车场无人值守、预约诱导停车以及资源高效周转,全面提高城市停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交通服务品质和环境秩序。阳泉、鄂尔多斯、淮安、韶关、中山、遂宁重点实施。

研究制定本省ETC停车相关服务规则和技术要求,建设停车管理综合平台,做好与各地市停车管理平台衔接。聚焦综合交通,积极探索ETC在动静态交通涉车、涉路领域创新应用,充分挖掘交通出行大数据,全面提升ETC服务水平。江苏省重点实施。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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