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官法草案二审 监察官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将入法

2021-04-27 法律FAQ 来源:新华社微博

监察官法草案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明确,监察官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同时,草案二审稿还对监察官的地域回避制度作出明确,规定:监察官担任县级、设区的市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记者孙少龙) 

标签:

监察官法

立法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不让你的数据在超级平台前“裸奔”!我国立法强化超大互联网平台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下一篇: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三审 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