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官微”透露,近期,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邓某某等7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宣判,被告人邓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70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刑罚。
据介绍, 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邓某某通过其开发的“粉妹妹”直播APP,组织淫秽表演并传播淫秽信息,非法牟利人民币140余万元。2018年底,邓某某又委托第三方开发了“纯爱”APP,通过在界面上播放带有裸露或性暗示的图像、动态等,吸引用户充值虚拟钻石购买礼物送给女主播以获取淫秽电子信息,非法牟利共计1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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