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戴自更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04-17 法律FAQ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4月1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戴自更(正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自更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戴自更,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戴自更于2006年至2019年5月期间,利用其先后担任新京报社社长、总编辑,北京新京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派博在线(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山水从容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明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

上一篇:浙江台州:首例DDOS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获判

下一篇:黑龙江哈尔滨的哥“骂”死摩托司机一案宣判

法律头条

首页

打官司

找法院

找律师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