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8月10日,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案相关民事诉讼案宣判。
沙河口区法院针对此案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书显示: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
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杀害同小区居民10岁女孩小淇,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2020年1月3日,小淇家人到沙河口区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诉讼。5月9日上午,小淇被杀案民事诉讼部分在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此案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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