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渊洁系列图书被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宣判

2020-12-02 法律FAQ 来源:检察日报

日前,由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渊洁系列图书被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公开宣判,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均获采纳。

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单位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各判处罚金50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王某、李某判处四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300万元、260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漆某某等8名被告人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执行缓刑,各并处罚金;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被告人吴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万元。

案由“童话大王”郑渊洁实名举报,被列为2019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之一,全国扫黄打非办、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检四部门挂牌督办。经查,2017年4月至2019年2月,两家被告单位和王某等11名被告人(其中一名被告人因在异地涉及其他犯罪正在服刑期间,将另行宣判)印刷、销售侵犯著作权书籍近百万册,涉及被侵权出版社21家。(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张珍)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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