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25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兼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徐宏光严重违纪违法,日前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徐宏光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损公肥私,利用职权占用公房,为个人和亲属谋取私利,搞权色交易;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执法犯法,被商人“围猎”,在监狱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宏光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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