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是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属于行为科学范畴,着重于社会学与心理学的交叉研究。广义涵盖犯罪成因、社会影响及防控对策,核心领域包含犯罪原因学与刑事政策学两大分支。意大利学者加罗法洛于1885年首次使用该术语,法国学者托皮纳德将其引入法语体系,标志着学科在19世纪中后期欧洲的成型。
该学科研究涵盖生理、心理及社会环境对犯罪的影响,形成犯罪生物学、犯罪社会学等理论体系。19世纪末至20世纪,实证主义学派、芝加哥学派相继涌现,龙勃罗梭的生理实证主义与迪尔凯姆的失范理论对学科发展具有奠基作用。英美学术界主要采用广义犯罪学概念,欧陆学者多侧重狭义犯罪原因研究,日本学界则常用刑事学作为对应术语。
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成立于1992年,下设专业委员会从事犯罪预防、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等领域研究。湖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等地方学术机构聚焦新型犯罪治理,通过《犯罪研究》等刊物及学术研讨会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结合。
1.所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分享的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QQ:2122654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